訊息內容

主旨:112學年度嘉義縣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暨督導實施計畫

內容: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四十六條。
(二)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第九條。
二、內容詳如附件

附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