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嘉義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結果
內容:一、 依本年度簡章規定初選通過標準為:專長領域學科成就測驗評量結果任一科在百分等級85(含)以上。
二、 對成績有疑義者,得於1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寫初選成績複查申請表,向竹崎高中輔導處申請成績複查,複查結果於1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告,複查費用每科目100元/人,由申請者自付。
三、 通過初選鑑定者:
(一) 請團體報名之學生於114年5月12日(星期一)前向就讀國小繳交複選報名費及初選入場證,複選報名費依簡章內容規定,各國小於1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向各國中辦理複選報名,各國中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竹崎高中輔導處辦理複選報名。
(二) 請個別報名之學生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竹崎高中繳交複選報名費及初選入場證辦理複選報名,複選報名費依簡章內容規定。
四、 本次測驗結果僅做為學生此次在該類學術性向之鑑定依據,不可過度解讀為學生未來發展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