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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11年度補助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在職進修照顧服務知能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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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照顧服務知能,幼兒園現職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111年取得以下照顧服務員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本項補助: (一)參加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明。 (二)報考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 二、補助基準如下,採擇一補助: (一)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訓練費:符合規定者,每人最高補助5,000元。 (二)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費:符合規定者,按報名費覈實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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