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主旨:112學年度嘉義縣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暨督導實施計畫
內容: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四十六條。
(二)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第九條。
二、內容詳如附件
 附件:(112學年度)嘉義縣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暨督導實施計畫 (下載次數:127) 
  (112學年度)嘉義縣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暨督導實施計畫 (下載次數: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