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主旨:本縣辦理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 |
內容: |
一、依據「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並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 鑑定為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學生,且本學年度內尚未領取任何教育代金,得申請本獎助金。 三、申請期限:113年8月30日(星期五)至113年9月25日(星期三)截止,請學校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學生踴躍提出申請。 四、申請程序:請學校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經特教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於規定期限內逕送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免備文),資格不符、文件不齊或逾期繳件者,將不予受理。 五、學校推薦之名額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人數比例分別為之: 全校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在5人以下者,得推薦1人。 全校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在6人至12人以下者,得推薦2人。 全校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在13人至20人以下者,得推薦3人。 全校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在21人至29人以下者,得推薦4人。 全校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在30人至39人以下者,得推薦5人。 全校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在40人至50人以下者,得推薦6人。 全校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在51人以上者,得推薦7人。 六、檢附「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 |
 附件: |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各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表 (下載次數:88) | ||||||||
  |   | 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教師推薦函範例 (下載次數:73) | |||||||
  |   | 113學年度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初審名冊 (下載次數:98) | |||||||
  |   | 113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下載次數: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