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成立沿革

本縣在縣長的支持下,於民國90年設置特殊教育專責單位「特殊教育 課」,97年1月16日因應教育局改制為教育處,遂由「特殊教育課」改為 「特殊教育科」,100年度配合組織整併,8月1日起再更名為「特殊及幼兒教育科」,負責統籌嘉義縣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規劃、執行、考核及研發等工作,定期辦理身心障礙學生狀況調查,依實際需求規劃設立各 類特殊班及教育資源分配。」

嘉義縣特殊及幼兒教育科工作業務與職掌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工作業務與職掌           

員額編制

業 務 執 掌

科長

分機:410

  • 綜理特教業務及幼教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辦事員

分機:411

  • 公幼人事管理。
  • 公立幼兒園教師、縣外縣內介聘、代理教師缺額調查、導師費差額補助、員額內達標增置代理教師。
  • 公立幼兒園教師、教保員之課稅配套措施(導師費補助事宜)。
  • 公立幼兒園增班設園。
  • 鄉鎮市幼兒園用人費用。
  •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服務人員甄選。
  • 公幼18小時研習時數審查。
  • 早期幼稚園教師年資審核事宜。
  • 臨時交辦事項。

科員

分機:411

一、 特教業務

(一)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相關業務。

      (含會議召開、年度鑑定工作計畫研擬、放棄特教服務、暫緩入學、延長修業年限、重新安置等)。

(二)每學期疑似生心評施測及心理評量人員研習培訓工作。

(三)校內特教知能研習宣導活動。

 (四)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操作研習。

 (五) 各校申請特教兼任教師助理員業務。

二、 業務職掌之法令訂定及修正。

三、 臨時交辦事項

科員

分機:412

  • 特教業務

(一)特教年度工作計畫、中長程計畫研擬及年度特教工作績效表報部(其他特教業務同仁協辦)。

(二)特殊教育諮詢會會議、特殊教育行政聯繫協調會議(本科、特教資源中心、特教輔導團業務聯繫事宜)及教育部、彰師大與嘉大特教行政協調會議。

(三)特教輔導團(年度計畫研擬、到校訪視)及特教資源中心(年度計畫研擬、經費核撥及核結、專任助理員聘僱)業務。

(四)特教年度業務經費科內分配、控管與報部核結。

(五)學前、國小及國中身心障礙類特教班組織編制、增減班轉型。

(六)特教評鑑。

(七)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規劃。

(八)補助本縣國中小各校特教班教材教具經費。

(九)2-6立案私立幼托園所(機構)招收單位補助、2-5公、私立幼托園所(機構)家長教育補助。

(十)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就學減免 (補助)學雜費(每學期1次)。

(十一)學前特教教師導師費差額及教學輔導費核撥。

  • 綜合業務(含統合視導、縣議會工作報告彙整、議員質詢題庫、縣長有約、校長會議資料彙整、縣長下鄉座談會提案、學校及本處行事曆)。
  • 科預算編列分配控管。
  • 業務職掌之法令訂定及修正。
  • 臨時交辦事項。
 

約用人員

分機:520

  •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業務(招標、續聘、派案、例會、績效評估會議、專業團隊通報網系統)。
  • 學前特教方案(含補助、早療、研習、專業服務與登錄通報網)及學前5年特教計畫工作績效報部。
  • 各教育階段特教生轉銜業務及身障生適性輔導安置(含與嘉義啟智學校聯繫)。
  • 視障、學障有聲書審核及視障閩南語大字書補助業務。              
  • 早期療育推動小組、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身心障礙者轉銜聯繫會報彙辦業務。
  • 身心障礙學生才藝展演(2年辦理1次)。
  • 身心障礙採購督導及未達比例學校彙整。
  • 學前及國中小巡迴班輔導教師申請、巡迴交通費核撥。
  • 特教交通車業務(配合教育時間上網填概況、汰舊換新申請)及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補助費(每學期1次)。
  • 業務職掌之法令訂定及修正。
  • 臨時交辦事項
 

候用校長

分機:521

一、 特教資優業務

(ㄧ)年度資優鑑定安置工作計畫研擬,辦理國小ㄧ般智能資優、國中小藝術才能資優、國中學術性向資優與資優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工作、各類資優資源班設班申請,以及辦理縮短修業年限業務。

(二)各類別資優教育方案之申請與審查,以及教育部區域性(創造力、領導能力、其他特殊才能)資優教育方案業務。

(三)資優夏令營(7-8月辦理)。

(四)「資優學生甄選(含縮修)題庫擴充與應用計畫」相關業務(簽約、協助題庫命題及常模建置工作)。

(五)資優學生獎助金申請與審核(9-10月辦理)。

二、 藝術教育法藝術才能班業務

(一)藝術才能班設班申請、審查及招生事宜,辦理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業務。

(二)藝術才能班訪視工作。

三、 業務職掌之法令訂定及修正。

四、 臨時交辦事項。

借調教師

分機:521

  • 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業務。
  • 推動身心障礙學生性別平等暨人權法治教育。
  • 在家教育教育代金申請、在家教育及國民教育階段床邊教學。
  • 甄選本縣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與報部表揚(4月報部)。
  • 國教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與審核(每學年1次)。
  • 業務職掌之法令訂定及修正。
  • 臨時交辦事項。